在棒球規則中,「二次觸球」通常指防守方在特定情況下通過兩次觸球動作使跑壘員出局的情形,需結合具體規則理解:

觸殺(Tag):防守隊員持球觸碰未觸壘的跑壘員使其出局。
封殺(Force Out):跑壘員被迫進壘時,防守方先觸壘即完成出局。
二次觸球的應用場景
當跑壘員同時處於被封殺和非封殺狀態時,防守方可選擇:
先封殺后觸殺:例如三壘跑壘員試圖得分,防守方先觸本壘完成封殺(針對前位跑壘員),再觸殺尚未退回三壘的跑壘員。
夾殺(Run Down):多名防守隊員通過傳球連續觸殺在兩壘間猶豫的跑壘員。

規則要點
二次觸球需為連續防守行為,且每次觸球需符合出局條件。
若第一次觸球已造成出局,後續觸球無效(例:封殺成立后,再觸殺同一跑壘員無意義)。
示例:一壘有人擊出內野滾地球,防守隊員先踩二壘完成封殺(使擊跑員出局),再傳球一壘完成雙殺。 此時第二次觸壘雖為封殺,但屬於連續防守動作中的二次觸球應用。
需注意:裁判會根據觸球順序和跑壘員狀態判定出局有效性。

在棒球規則中,「二次擊球」(Double Hit) 是指擊球員在一次揮棒過程中,球棒兩次觸碰到飛行中的球,屬於違規行為,具體規則如下:
違規判定:若擊球員的球棒在同一揮棒動作中兩次觸球(包括球棒不同部位連續觸球),裁判應立即判擊球員出局,同時比賽進入死球狀態。
例外情況:若球先觸球棒,再碰到擊球員的手或身體,則不視為二次擊球。
擦棒反彈
擊球員揮棒時,球先擦過球棒末端,隨後在收棒過程中又觸碰到棒頭,形成兩次觸球。
揮棒失控
擊球員揮棒后因動作變形(如“甩棒”),球棒在後續擺動中二次觸球。

裁判執行
判罰結果:擊球員直接出局,跑壘員需返回原壘包(若已進壘則無效)。
判定關鍵:裁判需觀察兩次觸球是否為同一揮棒動作的連續過程,而非兩次獨立揮棒(後者不違規)。
二次觸球:防守方通過兩次觸殺或封殺動作使跑壘員出局(如雙殺戰術)。
二次擊球:特指擊球員的違規擊球行為,與防守無關。
示例:擊球員擊出內野高飛球后,球棒因慣性再次觸球,裁判立即喊「二次擊球」,判擊球員出局,跑壘員不得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