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9月10日,萊昂納德與快船涉嫌違規事件再有新進展。多倫多記者布魯斯-阿瑟報導了一個引人注目的細節。他指出,2019年自由球員市場期間,猛龍隊與萊昂納德洽談時,其團隊提出了一項協議要求,該要求與萊昂納德與Aspiration公司達成的合作條款極為相似。
阿瑟透露,萊昂納德的舅舅兼經紀人丹尼斯-羅伯遜曾提出每年額外1000萬美元的代言收入要求。猛龍隊本無權介入或協商這類場外代言協議,但仍告知對方,多倫多本地有不少企業贊助商急切希望邀請萊昂納德擔任品牌代言人。然而,萊昂納德團隊回應猛龍,萊昂納德不願為這筆額外收入承擔任何義務,例如拍攝廣告或參與宣傳活動。
阿瑟在報導中寫道:「正是在那時,猛龍隊才明白萊昂納德並非真心希望被推薦給多倫多利潤豐厚的企業圈子——實際上,他們是在要求安排‘掛名職位’,以及促成‘無需投入的投資’。最終猛龍隊拒絕了這兩項提案。」
阿瑟此前還曾報導,萊昂納德團隊當時甚至要求獲得國家冰球聯盟(NHL)多倫多楓葉隊的部分股權,而該球隊與猛龍隊同屬一個集團。
目前,萊昂納德與快船隊正接受NBA聯盟的調查。此前報導顯示,快船隊贊助商Aspiration公司(快船隊老闆鮑爾默曾向該公司投資5000萬美元)與這位兩屆總決賽MVP達成協議,承諾支付其2800萬美元現金,外加價值2000萬美元的公司股票。
儘管該協議表面上是代言合同,但合同中並未規定萊昂納德需履行任何義務才能獲得這2800萬美元——對於任何場外贊助協議而言,這筆金額異常高昂。聯盟目前正在調查快船隊是否利用Aspiration公司作為“曲線輸送資金”的手段,以規避NBA薪資帽限制。
關於此事,以下是更多補充資訊——
週一,ESPN記者拉莫娜-謝爾伯恩在《NBAToday》節目中報導,Aspiration公司曾為快船隊主場冠名權出價近乎最終成交價的兩倍——Intuit當時以5.5億美元拿下該冠名權,而快船隊最終選擇了Intuit這個更成熟的品牌。謝爾伯恩表示:「這個細節足以讓大家理解,Aspiration公司當時是如何揮霍資金的。」
同樣在《NBAToday》的該片段中,ESPN記者戴夫-麥克梅納明透露,一位快船隊消息人士將“違規招募”比作“超速罰單”,而將“規避薪資帽”稱為“謀殺指控”——意指快船隊明確知道不該逾越這條紅線。麥克梅納明還補充道,快船隊已公開表示,對NBA此次調查“持歡迎態度”。
《露天看台報》的埃里克-平卡斯分析了NBA對快船隊及萊昂納德調查可能產生的三種結果:從“快船隊完全無罪、免受處罰”,到“球隊(及萊昂納德)面臨類似森林狼‘喬-史密斯事件’級別的嚴厲懲罰”。回顧2000年,NBA發現明尼蘇達森林狼隊與喬-史密斯簽訂非法合約以規避薪資帽後,對森林狼處以350萬美元罰款,剝奪其5個首輪選秀權(其中2個後來被歸還),並宣告史密斯的合約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