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布朗·詹姆斯於23年NBA生涯中,薪資收入已突破5.81億美元。即便如此,他仍覺得自己被「低估」——這種感覺至少自2010年他加盟邁阿密熱火隊後便存在。


他在與安東尼·戴維斯、范德彪及部分球隊工作人員交談時表示,他希望NBA能像美國職棒大聯盟(MLB)一樣取消薪資上限,這樣球隊就不必為球員薪資分配煩惱,而他個人也能獲得自己認為「真正匹配價值」的報酬。
根據亞倫·韋茨曼在《好萊塢結局》一書中的記述,詹姆斯曾說:「我25歲那年(2010年)來到邁阿密,理應拿到一份4年約4.5億美元的合約;回到家鄉克利夫蘭時,也應該拿到5億美元;第一次加盟湖人時,也該再拿5億美元……因為我的價值不僅限於籃球。」
他補充道:「對我來說,情況不同。有些球員的價值只體現在球場上,但我帶來的是全方位的改變。我效力過的每個城市、每支球隊,都贏過總冠軍——我們都曾奪冠。」
詹姆斯曾自稱為「兩年奪冠型球員」。2010年,他因離開騎士隊轉投熱火隊追求總冠軍而遭受批評。在熱火與韋德、波什聯手拿下兩座總冠軍後,他重返騎士隊,並於2016年帶領球隊奪得隊史首座且唯一的NBA總冠軍。

2018年,詹姆斯第二次離開家鄉球隊,加盟湖人。首個賽季湖人未能晉級季後賽,但隨後球隊透過交易得到戴維斯,並在2020年「奧蘭多泡泡」賽季中奪冠。
儘管場上眾人皆知他的奪冠經歷,詹姆斯仍特別強調:自己在每個城市的「第二個賽季」都能帶隊奪冠。他說:「給我兩年時間,我就是‘兩年奪冠型’球員。邁阿密的第二年——奪冠;回到克利夫蘭的第二年——奪冠;湖人的第二年——奪冠。給我兩年,我就能完成一切。」
若說詹姆斯「被低估」,其實有一定的道理——但他想表達的並非「薪資低於其他NBA球員」(至少自2018年起,他的年薪一直穩居聯盟前十),而是「個人帶來的綜合價值遠超5.81億美元」。

除了場上的表現,他還能帶動球隊門票收入、周邊銷售,更重要的是重塑球隊文化。然而,即使他是「國王」,即使NBA真的取消薪資上限,他多次提及的「5億美元合約」或許也只是願望——這樣的金額即使在無薪資上限體系下,也遠超聯盟商業價值可支撐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