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球是否需要一個規則委員會?其實,不必對網球瞭解得非常深入,也能提出一些可能有益於比賽的規則改進。比如,為何不將每盤結束時的短暫休息設為常規?又或者,發球時拋球卻未擊球,為何不直接判為失誤?

阻礙這些及其他規則微調的唯一障礙,在於這項運動缺乏一個真正意義上的「規則委員會」。
NFL、NBA和MLB都有這樣的機構,但職業網球卻沒有。這也是多年來大滿貫賽事無法就五盤三勝制如何結束達成共識,以及ATP和WTA至今未採用「發球擦網繼續比賽」這類看似簡單規則的原因。
「我甚至不確定ATP巡迴賽是否有規則委員會。」著名教練戴夫·麥克弗森最近告訴我,他曾指導布萊恩兄弟鮑勃和邁克,打造了網壇史上最輝煌的雙打生涯之一,「這讓我覺得很奇怪。我不懂為何網球如此保守,不願意審視這些問題。我們沒有一個獨立小組,每年研究規則,並問自己:『我們該如何讓單打和雙打更具吸引力?』」

這種缺失源自:與主要團隊運動不同,職業網球並非一個擁有單一、明確治理結構的「聯盟」。網球規則的修改由全球官方管理機構——國際網球聯合會(ITF)主導。
ITF代表全球超過100個國家,長期負責制定整個網球生態系統的基礎規則。但問題是,任何規則變更都必須在年度大會上獲得ITF成員協會批准,而達成共識並不容易。不同利益群體的目標與能力各異,甚至相互衝突。

這種制度使規則修改過程緩慢、官僚且複雜。更重要的是,職業網球中的其他利益相關方——四大滿貫、ATP和WTA——本身都是高度自治的實體(這也解釋了為何至今仍有不同版本的決勝盤搶七規則)。多數時候彼此和平共處,但一旦涉及核心利益,分歧便會浮現。
將此與NFL相比,差距立見。NFL的競賽委員會由10名成員組成,主要包括主教練、總經理和球隊高管,該委員會每年廣泛徵求意見(含醫學專家、球員及NCAA代表),在年度訓練營期間開會,並起草規則修改提案。最終,這些提案會在年度會議上由球隊老闆投票表決(有時會做出調整)。其他職業聯盟的流程亦大同小異。

難以想像網球無法建立類似且更有效率的架構,專門處理巡迴賽和大滿貫層級的職業比賽規則問題。例如,規範發球間允許的時間,或如廁暫停的管理方式,這些改進明顯符合職業網球所有參與者的利益。至於青少年賽事、網球聯賽及其他非商業、業餘層面的比賽,則完全可繼續由ITF決定規則的適用。
舉例來說:發球方的優勢這些年來只增不減,同時,球員在正式擊球前反覆拋球的畫面也愈發常見。如果規定發球時,只要球一離手就必須擊打,難道不會讓比賽更具觀賞性嗎?

採納這類規則,對ATP、WTA或大滿貫賽事幾乎不會帶來額外困難,亦包括取消一發或二發的「擦網重發」。畢竟,發球方已擁有相當大的優勢——每分都有「二發」這次重來的機會,而這種優勢多年來持續擴大。
但問題核心不在於某條具體規則是否真的能提升比賽價值與趣味,而是網球對變化的適應速度過於緩慢。更根本的問題是:缺乏一個專門研究、試行並最終推動規則改革的機制。若無法讓所有利益相關方共同參與一個規則委員會,那麼ATP、WTA或大滿貫賽事本身,也應各自成立類似組織。
麥克弗森本人也是澳式橄欖球的忠實粉絲,他表示,儘管該運動擁有悠久傳統,卻始終對創新保持開放態度,「他們總是在微調規則,努力讓比賽更公平、更吸引觀眾,而這不正是體育運動存在的意義嗎?」(來源:網球之家 作者:火花)